徐州市国资委举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新闻发布

2021-06-23 23:50:57
近日,徐州市国资委在徐州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徐州发布演播大厅,举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徐州市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绪明主持发布会。

徐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广昕同志参会并从五个方面全面详细解读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一是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背景。国家及省级层面有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不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8月17日联合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江苏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为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提供政策依据。市级层面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过前期对市属国有企业广泛深入调研了解,根据市属企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所面临的困难问题,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列入2021年市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安排分管市领导积极推进落实。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3月5日制定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市属企业发展有需求。市属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较低、市场化程度不高现象,主要表现为市属企业承担着大量政府性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度大、资本收益率低。另外,接收“事改企”及党政机办企业关移交的企业存在着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在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要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目标、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势在必行。
二是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此次市属企业市场化转型,主要是针对新盛集团、国盛集团、国投集团、交控集团、文旅集团、地铁集团、新城区国资公司、新田公司及以后新成立的市属国有商业二类企业。
三是市属企业市场化转型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承担政府性项目审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顶层设计与审慎监管,切实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和责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市场导向。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剥离国有公司政府融资功能,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明晰市属国有企业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合理布局业务板块,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主责集中,切实做优资产、做大规模、做强企业。坚持质量效益优先。围绕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转变经营机制,改善财务绩效水平,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激发国有资本活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企业市场化转型的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市场化转型,8家,企业(集团)资产总额超过4000亿元,营业总收入超过270亿元,利润总额超过13亿元。到“十四五”末,8家企业(集团)资产总额超过4600亿元,营业总收入超过500亿元,利润总额超过20亿元。力争培育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具有充分市场核心竞争能力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
五是市场化转型的主要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2021年实现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全覆盖,2023年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格局。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各级政府、部门要维护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改变行政化管理思维和方式,不得以政府决策代替企业决策,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围绕激发活力和提高效率,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实行最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人才政策,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次调整岗位和不胜任退出机制。2022年前完成子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试点,2023年前全面推行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破处平均主义和“高水平大锅饭”。建立市场化投资运作模式。市属国有企业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承接政府性项目,全面剥离企业的政府融资功能,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制定和落实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实现投资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坚持效益优先,积极实施市场化自营项目,投资项目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三重一大”决策、特别监管类投资“双重论证”、法律审核、合同管理等程序。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产权改革为重点,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进入市属国有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投资经营多元化。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加大二三级子企业混改力度,“一企一策”制定混改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不搞“一刀切”。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优势业务板块上市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规范国有企业受让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严格防控风险输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在维持市属国有企业现有主业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界定企业主业和核心业务,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集中,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按照“存强去弱、扬长避短”原则,加大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相近、业务雷同板块整合力度,清理退出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通过关并转卖等方式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等多方位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动态调整审批事项清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容错就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鼓励企业领导干部提升开拓创新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管企业投融资事项、财务数据指标和“三重一大”事项,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