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兑付违约事件(全文)

2020-12-03 16:19:56

来源:陕西国资委官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

各监管企业: 


近期,债券市场发生部分企业违约事件,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中省关于规范债券市 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企业债券融资 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管企业债券发行行为,有效防控企业 债务风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各企业务必将党的十九 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贯彻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全过程,要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坚决落 实企业的债券融资主体责任,完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企业 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维护企业和我省在金融、资本市场 的良好形象,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二、做好债券发行规划,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


各企业要继续扎实做好稳增长工作,夯实稳增长基础,确保 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切实发挥省属企业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 “主力军、生力军”作用。省国资委将坚持严格的负债率警戒线 管控制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省国资委确定的警戒线的企业,以 及盈利能力较低,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省国资委建立债券发行 工作会审会和联签制度,从严审批。各企业要根据实际用款需要 和还款能力,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规划好各期债券发行和 兑付衔接,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兑付违约事件。


三、加强债券存续期管理,建立常态化报告机制


债券存续期内,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发债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 使用,其中置换高成本存量债务的资金比例不能过低。要合理确 定债券发行窗口和到期的期限,平滑还款压力,确保成本可控, 确保兑付资金可控充分。要最大限度压缩闲置资金规模,控制负 债总额,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各企业对发行债券应于债券兑付日30 天前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对于可能影响兑付能力或债券持有 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债券监管部门及 省国资委报告。各企业要与参与债券融资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 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坚持职业操守,勤 勉尽责,诚实守信。



四、严格风险管控措施,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


各企业要将债券发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债务风险防控 的例行工作和重点工作。为防止发生违约行为,确保债券如期兑 付,请各企业抓紧自查,梳理未来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等情 况,分析自身偿债风险,审慎评估偿债能力,做好风险处置预案。


对未开展发行债券工作的企业,要加强对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的研 究和预判。省国资委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债券发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债券发行的决策程序、融资成本、 资金使用、债券兑付、风险防控以及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影响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书面反馈企业整改落实。


五、规范职责边界,夯实债券风险处置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期限一 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类产品,由省国资委审批;省属国有全资、 控股或参股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由省国资委及其他股东出具股 东意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其他债券融资工 具等短期债券类产品,继续授权企业董事会决策。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细化到期债务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明确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市场研究和运行监测力度,制订风险应 对预案,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 高盈利能力和还款保障能力,持续提质增效,实现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


陕西省国资委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