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意见进一步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2020-09-11 14:41:20

来源:济南日报

为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市属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提出,我市国资国企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全方位推进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着力解决市属国资国企不大不强不优、布局结构不合理、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成为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为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取得显著成效,企业总资产突破2万亿元,资产过千亿元企业数量达到6家以上,营业收入过百亿元数量达到7家以上,进入中国500强企业达到3家以上,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达到5家以上;国有资本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占比超过80%。

要实现上述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按照“11293”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即“坚定一个目标、强化一个理念、实现两个统一、推进九大攻坚、落实三项保障”。

所谓“坚定一个目标”,是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一个理念”,指的是聚焦主业实业,推动企业心无旁骛攻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现两个统一”,则是拧紧承担政府战略意图和市场化经营两股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推进九大攻坚”,包括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国企强根固魂;加快职能转变,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快完善治理,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激励创新,激发敢想敢闯动力;加快资源配置,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平台转型,支撑省会建设发展;加快动能转换,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混改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加快破解瓶颈,释放企业发展潜能等九大具体推进举措。

落实三项保障,则是在组织、机制、环境三方面,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根据《意见》,未来3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我市将针对困扰市属国资国企做大做强做优的各种问题,从强党建、转职能、建制度、重激励、配资源、促转型、攻主业、推上市、破瓶颈等九个方面展开攻坚行动,着力推进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意见》提出,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出资人专职监事委派制度,加强监事队伍建设,健全企业监事会;完成市属“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推进市属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意见》提出,支持对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等实施股权、分红等有效激励;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扩大企业年金试点范围,完善多层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常态化机制。

《意见》提出,以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为主要路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推进后备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力争到2022年实现5家以上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设立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加强资本运营,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纾困基金等助力市属企业改革发展。